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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提高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比例
發布時間:2019-12-16
12月12日,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該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補充通知》(下稱:《補充通知》),加大對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租賃補貼保障力度,全面提高補貼計發標準,延長補貼發放年限,有效解決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市民住房問題。
所謂租賃補貼,就是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群眾,通過市場租房申領租賃補貼解決居住問題。也就是說,符合有關條件的家庭(或個人)在成都租房可申領補貼。
“此次下發的《補充通知》,加大了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保障力度。”成都市住建局表示,首先將加大公共服務行業中環衛、公交、教育、衛生、輔警、公共管理從業人員的保障力度,支持通過申領租賃補貼解決基本住房困難。
據了解,《補充通知》還明確了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申請租賃補貼的條件。必須同時符合:個人年收入5萬元以內(含5萬元);申請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圍內無自有產權房屋(含租住公房)、無房產轉移記錄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租房居住并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與成都市用工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6個月及以上且處于繳存狀態,勞動(聘用)合同簽訂單位須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納單位一致。
申請人為非成都市戶籍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還須持有成都市居住證;申請人為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的,須在與該產業功能區主導產業相符的企業(事業)單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戶籍的還須持有成都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20分以上(含20分)。
與此同時,申請人還要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畢業時間5年以內(含5年,國外高校取得的學歷及學位必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國外高校取得的學歷及學位必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根據《補充通知》,“成都市戶籍居民”的租賃補貼發放比例為:年收入4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萬元至3萬元(含3萬元)的單身居民,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60%執行;年收入5萬元至7萬元(含7萬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萬元至3.5萬元(含3.5萬元)的單身居民,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50%執行;年收入7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單身居民,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40%執行。
對于低保對象、年收入4萬元以內的家庭及年收入2.5萬元以內(含2.5萬元)的單身居民,發放比例仍按照原《實施意見》明確的100%、70%執行。戶籍居民租賃補貼面積1人戶30平方米,2人戶45平方米,3人戶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戶70平方米。
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租賃補貼發放比例按計發標準的50%執行,補貼面積為30平方米。
據悉,成都市戶籍居民領取租賃補貼年限期滿后,經審核仍符合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可繼續申領。公共服務行業和產業功能區從業人員,租賃補貼發放時限累計不超過60個月。